您的位置: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发文件
【字体:
来源:云南日报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
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欧冠冠军足彩_欧冠足球竞猜-投注|官网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推动建立良好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结合云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优化环境、激发活力、释放潜力,为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断提升,初步建立起符合我省实际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体系。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知识产权严保护措施

1.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修订《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等,完善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体系,制定云南省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保护措施。依法从高适用侵权法定赔偿,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开展重点产业、关键领域、重要环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加大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处罚力度。依法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讼等行为。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加强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制度建设,探索完善数据化打击侵权假冒情报导侦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常态化专项行动,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2.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加强对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的指导,统一审判标准,提高审判水平。贯彻落实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严格执行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不同渠道的证据标准。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要求和证据标准。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司法解释,落实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积极发挥公证在侵权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证据辅助作用,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3.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引导当事人提起司法确认。实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依法公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企业名录,纳入诚信档案“黑名单”,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指导机制,对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庭审网络直播,并及时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开展案件异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

4.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现状,研究加强专利、商标等保护措施。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创设电子公证服务新模式,推进公证电子存证技术应用。严格执行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加强电商知识产权保护。编制云南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提升企业风险防范和维权能力。制定云南省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加强中医药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保护。

(二)构建社会监督共治体系,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5.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视察。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优劣评价制度,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强化监督问责,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督导,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6.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率先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重点开发区、园区等培育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与信息沟通机制。引导商标、专利等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强化代理机构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推送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归集并依法公示。鼓励学校、研究机构、专业市场以及学会、行业协会等建立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社会共治。

7.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准度。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整合技术专家资源,建立省级技术专家库,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推动开展知识产权侵权鉴定和损害评估工作,加强鉴定机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建设。

(三)加强沟通衔接,建立知识产权快保护工作机制

8.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积极落实专利优先审查、集中审查政策,推动加快专利权授予。加强商标、专利、植物新品种等申报咨询服务指导。运用远程审理、异地审理制度,提高专利、商标行政确权效率,促进重大侵权案件加快办理。加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调解、仲裁等多种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和维权机制之间的衔接,推进案件信息沟通和共享,提高维权效率。

9.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完善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案件移送、联合查办等工作衔接。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衔接,推动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高效处置。不断完善全省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加强与泛珠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执法合作。

10.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利用知识产权投诉举报、维权援助等渠道,快速处理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的简易案件。指导电商平台利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专利侵权投诉。压实各类网站、平台主体责任,依法及时删除侵权假冒等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

11.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加强中国(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支持昆明市率先成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维权援助机构建设,建立快速受理、快速维权等机制,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优化专利、商标公共服务窗口设置,强化重点技术领域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的确权、维权服务。

(四)加强对外合作交流,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

12.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依托有关多(双)边对话合作机制,加强与南亚东南亚等国家和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有关协议,利用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审查结果等机制,推动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南博会(商洽会)、中国-南亚合作论坛等平台,积极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发展成就。加强与周边国家边境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共同打击边境口岸进出境侵权行为。

13.健全信息沟通发布渠道。通过召开有关国家驻昆明总领事馆信息沟通会、企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合作。及时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知识产权重大事项和进展,增信释疑,积极回应国内外权利人关切。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及时发布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

14.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开展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支持企业、高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开展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预警和防控研究,构建综合性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充分发挥海外维权专家顾问的作用,积极利用国家海外信息服务平台,依法保护我省权利人海外合法权益。

(五)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5.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全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加强对我省注册登记、审批公告、纠纷处理、大案要案等信息的统计监测,促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案件线索综合研判水平。不断完善云南版权登记系统,提升基础平台服务能力。完善全省“12315”、维权援助等投诉举报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规范投诉举报处理,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16.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人才认定工作,支持企业、高校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专业化建设,探索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定和有序交流。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在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支持律师事务所开展知识产权业务,推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鼓励律师参与知识产权领域矛盾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等人才的选聘、管理、激励机制。

17.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加强执法设备保障,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支持企业组建行业知识产权联盟,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

三、组织实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知识产权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9.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依据。完善通报约谈机制,对考评结果较差的州(市)和部门进行通报,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20.加强奖励激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国家和我省认定的各类知识产权人才,在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培训等方面加大支持。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对举报人员奖励力度。

21.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定期发布典型案件,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公益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以及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营造尊重创新、崇尚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附件

云南省2020-2021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计划

根据《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精神,制定本计划。

一、制定修订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

1.推进《云南省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修订。(上位法出台后及时启动修订工作)

2.修订《昆明海关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操作规程》。(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3.推动《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2021年12月底前完成)

4.研究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2021年6月底前完成)

5.开展云南省特色产业地理标志保护课题研究。(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6.制定出台《云南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6月底前完成)

7.制定出台《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协调督办工作规则》。(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8.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操作细则。(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9.研究出台著作权和邻接权执法保护措施。(2021年6月底前完成)

10.加强对昆明市、红河州、普洱市、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完善上诉机制,提高审判水平。(持续推进)

11.加强学习借鉴,开展体育赛事转播版权保护调查研究。(2021年6月底前完成)

12.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证据标准。(持续推进)